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政策>>

农业部启动环渤海违规渔具整治专项执法行动

2016-08-06 15:17:08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为深入推进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养护渤海渔业资源,农业部决定自8月5日至9月5日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渤海违规渔具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并于8月5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渔港码头举行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仪式。

今年以来,农业部加大违规渔具整治专项行动,4月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通知》,7月召开了全国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此次开展环渤海违规渔具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主要是结合海洋伏季休渔后期管理,针对农业部和各地公布的禁用渔具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违规渔具,以及违规捕捞作业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旨在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使渔民依法依规生产的意识全面提高,“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得到全面清理,同时通过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形成执法威慑力。

农业部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层层分解。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海警等部门协调配合,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结合伏季休渔执法管理,加强渔港、滩涂和海上重点区域监管,开展海陆同步执法。对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根据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相关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渔具管理执法工作高压态势。

农业部强调,各地要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保护渔业资源的现实意义,增强渔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为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开展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提高专项执法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编辑:李素)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