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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6-05-01 13:24: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完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网络。逐步形成政府规范和行业自律相结合、部门牵头和各方联动相结合、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三是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农村聚餐承办者和加工制作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安全培训、农村集体聚餐分类指导等制度,强化各部门、各层级的工作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是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主体责任。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之间、承办者和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之间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

五是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因农村集体聚餐引发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必须做到及时救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六是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建立并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公示制度,督促承办者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

七是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为对下级政府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指标,及时通报考核结果,不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逐步建立适合农村集体聚餐特点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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