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频道>>

四川首开微商罚单15390元

2016-04-07 14:08:1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王娅莉)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微信朋友圈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问题化妆品的案件,对微商处罚没款1539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成为四川省对微商销售问题化妆品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接到一消费者举报后,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稽查队与公安局治安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根据微信号信息挖掘出微信号拥有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居住地点及其它基本情况,专案组对微商的住宅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查获了一个问题产品的大号空包装箱,包装标示为“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膜”。在调查取证中,微商承认曾于2015年从上家浙江杭州的付爱宝公司以145元/盒的价格购进了64盒“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膜”,到案发时已以180元/盒的价格销售了45盒。在确定问题属实后,专案组进行了立案,向微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8100元,并处罚款729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390元。

   通过该案的办理,让监管部门对微商经营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出了一套工作法,即先加群(以顾客、朋友身份加入微商微信朋友圈)摸情况;再核查产品准确定性;先期经营(查身份、找地址、秘密找人);情况明朗、初始证据形成后,会同公安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