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混淆质量的两种属性
山东省质量管理协会高级工程师 张守真
现在,人们往往把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现象统统归结为“质量问题”,例如:食品质量、建筑质量、生活质量。在我看来,这实际上是将两种不同的质量概念混淆了。
第一种质量概念属于法律法规范畴,例如,三鹿奶粉事件、双汇肉制品事件、地沟油事件等等,这些事件不是简单的质量水平高低问题,而是违法行为。另一种概念属于市场范畴,国家标准的定义非常清楚,质量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能力。也就是说,满足要求的能力越强,质量越好。
我们重视质量,其根本目的在于重视企业的绩效、重视社会的绩效。许多人对于“质量”有比较狭隘的定义,认为质量好就是产品“坚固、耐用”,也就是性能好,但事实上性能好不一定就是质量好,关键看市场是否接受这样的质量。美国经济学家史蒂文·兰兹伯格在《买房子还是买股票》一书中这样写道:“汽车的价位和质量都有高、中、低档之分,生产高端汽车取得成功,并不是特别荣耀的事情,生产低端汽车取得成功,也不是丢人的事情。”茅台酒和二锅头都是白酒,定位不一样,但质量都不错。
对于法律法规范畴的“质量”,是个遵纪守法的问题,哪个企业敢碰这个底线,必将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这个问题最好不要与市场范畴的“质量”混为一谈,否则大家都在埋怨质量不好,监管部门也会忙于应付,不法分子还会钻空子,把违法行为解释为质量问题而混淆视听。对于市场范畴的质量,就需要真正交给市场,让“看不见的手”去选择、去淘汰,督促企业适应市场,加速企业的进化,那些不把顾客当回事的企业早晚会被市场淘汰出局。
人们经常埋怨一些中小企业不重视质量,埋怨小商贩不懂得质量,实际情况可能并不完全是这么回事。许多时候,这些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想尽一切办法讨好顾客,绞尽脑汁开拓市场,因为只要市场不选择他们,他们就没有出头之日。就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可能才是质量的真正领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