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节能减排,工信部发布第八批购置税减免目录

2019-05-22 16:01: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徐天允)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八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次《目录》涵盖节能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两大类,共计566款车型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目录》

本次《目录》依照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以下简称《通知》)制定。根据《通知》规定,对符合节能型汽车相应标准的乘用车及商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新能源车船相应标准的乘用车、商用车及船舶免征收车船税。

其中,节能型乘用车应满足使用1.6升及以下的汽油、柴油发动机(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发动机)且油耗不得高于《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详见附件一)。以下图中的第一款车型为例,该车排量约为1.5升,整车整备质量大于1205kg,综合燃料消耗量为4.8L/100km,低于对应油耗限值应为5.2L/100km。

《目录》中的节能型乘用车

节能型轻型和重型商用车应使用天然气发动机或使用满足《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详见附件二)的汽油、柴油发动机。以下图中的第一款车型为例,该车最大设计总质量在7000—8500kg范围内,该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为14.7L/100km,低于对应油耗限值应为15.5L/100km。

《目录》中的节能型货车

免征收车船税新能源乘用车目前仅为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且需满足在纯电动模式下使用工况法测试不低于50公里续航。以下图中的第一款车型为例,该车在纯电动模式下使用工况法测试续航里程为51公里,新能源商用车应满足《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详见附件三)。另外,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目录》中的新能源乘用车

对于消费者而言,如若选择《目录》中涵盖的节能车型,不仅可以享受税费优惠,还能享受节能型汽车带来的低油耗,从而降低用车成本。而消费者如若选择《目录》中的新能源车型,纯电动模式下可获得更长的续航里程,在降低用车成本的同时还可减少充电次数从而提升用车便利性。

另外,目前天然气的价格明显低于柴油价格,以北京为例,北京柴油均价在6.6元/升左右,车用天然气价格均价在3.2元/立方米。因此,对于那些以车为家的卡车驾驶员和客车驾驶员而言,选择重型天然气商用车还可进一步降低用车成本,实现更短时间内回本盈利。

对于汽车厂家而言,倘若厂家尚未研发出符合《目录》车船税减免标准的车,可能会被已获得车船税减免的车型抢走一部分销量。因此,厂家为保住自己的市场份额则需加快对产品升级,满足《目录》车船税减免的标准。

由此可见,《目录》既是消费者的“购车指南”,又是厂家的“产品升级指南”。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厂家及车型进入《目录》,届时消费者可以拥有更多低用车成本车型可供选择。同时,更多节能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出现也或将助力打赢保卫蓝天计划,实现还祖国一片蓝天。

附件一:《节能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单位:L/100km)

整车整备质量(CMkg

2018

2019

2020

两排及以下座椅

三排或以上座椅

两排及以下座椅

三排或以上座椅

两排及以下座椅

三排或以上座椅

CM≤750

4.4

4.7

4.2

4.6

4.0

4.3

750CM≤865

4.6

4.8

4.5

4.7

4.2

4.4

865CM≤980

4.7

5.0

4.6

4.8

4.3

4.5

980CM≤1090

5.0

5.2

4.8

5.0

4.5

4.7

1090CM≤1205

5.2

5.4

5.0

5.2

4.7

4.9

CM1205

5.4

5.4

5.2

5.2

4.9

4.9

 

附件二:《节能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单位:L/100km)

最大设计总质量(GVW

kg

2018

2019

2020

3500GVW≤4500

11.5 a

10.9 a

10.4 a

4500GVW≤5500

12.2 a

11.6 a

11.0 a

5500GVW≤7000

13.8 a

13.1 a

12.5 a

7000GVW≤8500

16.3 a

15.5 a

14.7 a

8500GVW≤10500

18.3 a

17.4 a

16.5 a

10500GVW≤12500

21.3 a

20.2 a

19.2 a

12500GVW≤16000

24.0

22.8

21.7

16000GVW≤20000

27.0

25.7

24.4

20000GVW≤25000

32.5

30.9

29.3

25000GVW≤31000

37.5

35.6

33.8

31000GVW

38.5

36.6

34.7

a 对于汽油车,其限值是表中相应限值乘以1.2,求得的数值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

 

附件三:《新能源汽车纯电动续驶里程标准》(单位:km)

  

乘用车

客车

货车

专用车

测试方法

纯电动

 

200

80

8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插电式

(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

50

(工况法)

50

50

50

M1N1类采用工况法或60km/h等速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70

(等速法)

燃料电池

 

300

300

300

M1N1类采用工况法,其他暂采用40km/h等速法。

(责任编辑: 莳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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